臺灣省光復實施地方自治以後,本鄉尚無代表會之設置,當時鄉治設在關山鎮公所內, 第一、二屆鄉民代表及主席均由官派,民國三十九年四月,臺灣省政府公佈各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組織規程之後, 本鄉則於同年十二月十六日依照組織規程正式成立海端鄉民代表會。

辦公室設於海端國民小學,第三屆代表會主席由廣原村頭目余錦和擔任;第四屆代表會主席由霧鹿村古鳳美擔任; 第五屆代表會主席由崁頂頭目邱念仁擔任,每屆代表均為十一名,當時代表會業務均由鄉公所民政課課員兼任,主席均為官派而無副主席及專任秘書之設置。 民國四十七年六月本會改組始有專任秘書及副主席之設置,並與鄉公所合置辦公。

本會議事廳於七十三年三月始動工興建,歷時一年完成,經於民國七十四年三月十日始正式喬遷於新建之議事辦公廳, 本鄉代表會除第六屆代表為十二名及第七屆代表十五名外,至第十五屆代表人數為十一人,於八十五年十月九日經本會第十五屆第十次臨時會大會三讀過「海端鄉民代表會組織規程」, 本會依據組織規程自第十六屆起代表為七人,全鄉劃分為三個選區,並依照人口之多寡分配代表產生名額, 第一選區包括海端、霧鹿、利稻三個村…產生代表三人;第二選區廣原村…產生代表二人;第三選區包括崁頂、加拿二個村…產生代表二人, 全鄉代表產生人數為七人。

本鄉為了婦女之參政權,於民國九十四年由鄉公所呈報上級,從新劃分選區,經上級核定自民國九十五年八月起(第十八屆代表)劃分為三個選區, 第一選區為利稻村及霧鹿村…產生一個名額;第二選區為海端村及廣原村…產生四個名額內含婦女保障名額一名;第三選區為崁頂村及加拿村…產生二個名額, 全鄉代表產生人數為七人(內含婦女保障名額一名)。本鄉代表會自成立以來,皆能按期召開大會,研議地方上應興革之事項, 代表們亦能適時提出造福桑梓之各項建議,所、會間亦能相處和諧,確實做到為民喉舌的責任及人民與政府之間的橋樑。

臺東縣海端鄉民代表會

臺東縣海端鄉海端村山界路40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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